3月以来,云南警方通过开展打击网上买卖假居民身份证、假车辆牌证违法犯罪专项工作,有力打击查处假牌套牌交通违法196起,侦办涉嫌贩卖假居民身份证、假车辆牌证犯罪案件8起,全力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秩序。
买卖假居民身份证、假车辆牌证涉嫌违法犯罪,相关法律法规如下: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
(相关资料图)
【伪造、变造、买卖身份证件罪】伪造、变造、买卖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,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并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条
【使用虚假身份证、盗用身份证件罪】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,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、护照、社会保障卡、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,情节严重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《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六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(一)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;
(二)出租、出借、转让居民身份证的;
(三)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。
《居民身份证法》第十七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,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:
(一)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;
(二)购买、出售、使用伪造、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。
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六条
伪造、变造或者使用伪造、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驾驶证的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、检验合格标志、保险标志的。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,扣留该机动车,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为坚决遏制当前网上买卖假居民身份证、假车辆牌证违法犯罪活动的多发态势,最大限度挤压网上买卖假居民身份证、假车辆牌证违法犯罪活动空间,维护居民身份证、机动车辆牌证正常使用管理秩序,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,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。
来源: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责编:张曦编审:符亚丽终审:周健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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